在明明德丨中国人民大学考研冲刺攻略:掌握宏观方法,细化微观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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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针对人大考研初试“重视体系和理解”的特点,鱼跃人大团队的好多鱼师姐写作这篇包含宏观方法论和具体知识的冲刺攻略,希望帮助大家“在背诵的过程中一次次地深化自己的理解与思考,在扎实的基础之上,完整地输出背诵内容”,从而圆梦明德。更多详情可添加鱼跃白白鲸(yuyuewhale)加入人大公开群。
一、 宏观方法论
很多同学在三轮中产生焦虑心理,一方面是因为遗忘的必然性,另一方面是有的同学会先预设自己应该背多少遍,然后就觉得时间不够用了,招致更多的负面情绪。
其实背诵的遍数没有必然要求,如果前期理解的好,可能背一遍就够了。最好的方式就是严格按照学科脉络展开,不要在一个知识点上停留过久,也不要囫囵吞枣只图进度。我们每一轮的背诵其实是再做加加速运动,越到后面肯定会越来越快,甚至考前最后一天就可以把整本书过个两遍。所以不要心急,保持良好的心态,坚持下去。
复习考研时“背诵”其实贯穿了整个复习的过程,并不是在特定的某个时间点之后才进行专门的背诵。此前对于教材的梳理其实也是一种理解性背诵, 在理解框架的情况下,同学们要有意识地对自己背诵的知识点进行重复,这种重复可以是在食堂排队的10分钟里快速过一遍今天的知识点,也可以是在睡前在过一遍今天的知识点,找到自己空闲时间,完成一天内的小循环。同时,也要注意安排大循环,在安排完一轮复习后,继续滚动式复习下一轮,要注意自己在每一轮复习中查漏补缺。
很多经验贴会介绍诸如艾宾浩斯记忆表、21天记忆表等等之类的可以不断复习巩固,将短期记忆形成长期记忆的一套系统方法。有的同学会带着强迫症,要求自己一定要把严格按照上面的安排来进行复习,一方面搞的自己很累,另一方面也拖慢了进度。条条道路通罗马。如果这种繁琐的形式上的东西限制了你的学习,就不要强硬行之。要量力而为,力求做到每次背诵都有所得,有所记。
阅读这篇文章时,作为考生的你不免焦虑每天反复背诵枯燥却又好像什么也没记住,但请在反复、反复再反复之中做到持之以恒。人大法学学硕考研不是背诵机器人的选拔,需要同学们在背诵的过程中一次次地深化自己的理解与思考,在扎实的基础之上,完整地输出背诵内容。祝愿每一位考生都能够在考研中完整输出,考场上不留遗憾,做到最好的你自己。
二、微观各科的准备
(一)法理学
法理学比较宏观抽象,甚至可以被凝练成一个词,但是不要因此而慌张, 笔者将从宏观、微观和偏宏观三个角度阐述冲刺阶段的记忆方法。所谓宏观方面,也就是法理学整本书的框架,可以理解为藤蔓;所谓微观方面,也就是具体的知识点,可以理解为所结之果;所谓偏宏观方面,就是要在书本原有的逻辑框架之下,寻找不同章节之间的关联,形成横跨“法哲学、法实证、法社会”三个部分的知识群。
1、 宏观:基本框架
任何一门学科,在开始记忆具体的知识之前,必须要回顾宏观的知识框架。法理学的宏观框架是法哲学、法社会和法实证三个部分,任何一个章节,在开始记忆具体知识之前,也要回顾该章节的知识框架。
以法的渊源一章为例:
首先,是对“法的渊源”这一概念进行剖析,主要运用“本身、同级概念、易混概念和下位概念”这一组逻辑。法的渊源包括历史渊源、理论渊源、政治渊源、物质渊源等等,但是在该章节中法的渊源仅指法的效力/形式渊源,因此上述其他的渊源就是这一概念的同级概念。法律渊源的易混概念为法的形式,下位概念为法的渊源的法理分类。
其次,法律渊源就是指的法的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故而从这一组逻辑入手,法的创制方式链接到“法的制定”一章,法的外部表现形式可以从静态和动态两个方面串联起后面的知识点,动态方面也就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这一知识点。静态方面又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进行阐述,宏观指的是“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一般特点”,微观也就是我国目前的十类渊源,此处需要将“中国的判例”这一知识点作为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放入其中。
2、微观:概念准确+要点齐全+亮点提升
就概念而言,当然是记得越准确越好,可以将之切分为主语、谓语、宾语、状语,然后分别填充即可。当然不可能做到每一个概念都背的和书本上一字不差,需要对各个概念按照不同的重要程度区别对待。对于一级概念而言,比如法的制定的概念,必须和书本高度一致,千万不能自己凭感觉去编造,因为这类概念的定义本身常常就蕴含着整个章节的逻辑,非常重要。对于其他的概念,关键词一定要记忆准确,然后保证自己关上书能够表述出来即可。
就要点而言,要记全,不能缺漏。比如,“中国为什么不宜实行判例法制度?”,需要从政治制度、法律文化、法律实践以及判例法制度本身四个角度作答。这种知识点一般逻辑性较强,肯定不需要一个字一个字地死记硬背。我们建议可以采取“关键词+逻辑”的方法拆解,然后再尝试独立复述出来。后期只需要重复这一组关键词及其逻辑即可,在输出答案的时候也可以运用关键词进行展开。当然,大家可以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提炼关键词,目的就是让自己复述出来的答案符合书本、讲义上的意思。大部分的内容肯定是可以用逻辑进行串联的,剩下的极少部分,大家可以采用编口诀等方法巧妙地记忆。
然后,可以适当积累知识点的相关例子以及名人名言,不须太多,有一个典型的即可。这样既有助于记忆,也能为答案锦上添花。
最后,形式不是很重要,只要能够达到让自己记住的目的即可。可以拿一叠白纸,边记边默写;可以开口背诵;可以在电脑上打字;可以拿彩笔画图,等等。大家可以在背诵的过程中自己探索,也不失为一种乐趣,某一种方式用倦了,就换另一种,始终让自己保持一个充满新鲜感的状态。我们倾向于默记,也即边记边写,在写的时候只写关键词,并在脑中整合组织语言。
(二)法律史
法制史是六本教材里脉络最清晰的,故而背诵起来其实是非常方便的。整本书宏观来看有三条线:一是“礼法结合”的过程,这其中的重心便是儒家学说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影响;二是法制走向专制的过程,这其中又包含很多个点,例如宋代的编敕,元清对待少数民族的政策;三是中华法系解体的过程,这里的重心应该是在对冲突的考察上。
具体到每个时期的法律制度,基本都能以这样的线串起来:法律思想、立法活动&法律形式、行政制度、刑法制度(刑罚体系、罪名、刑法原则与刑事政策)、民法制度(普通民事法律、婚姻制度、继承制度)、司法制度(司法机关、诉讼制度、监察制度)。
(三)宪法学
宪法学科可以分为宪法学基础理论(总论)、基本制度论、基本权利与义务论、国家机构论。在宪法教义学体系之下,体系化思维是理论法学获得高分的前提和基础,在宪法学中尤为重要。
不仅定位所考察的知识点出处,还要思考其上位、下位概念,梳理它与相似知识点的关系,尝试进行对比分析。体系化思维的优点在应试方面尤其突出:第一,当考生对某个具体知识点记忆不清晰的时候,可以运用体系思维回想起该知识点的上下左右知识点,触类旁通为该考题服务,往往这样能够帮助大家拾回记忆,抑或回答出大部分的重要得分点。第二,体系思维让考生不再局限于讲义和教科书所列明的内容,而能够具有发散性思维,不仅在答题的时候更能“有话可说”。还能够体现自己扎实的基础与缜密的思维。
1、 宪法基础理论(总论)
宪法学科的总论学习其实与法理学科有一定的一致性:
(1)广义的“宪法基本‘概念’”部分。该部分正对应了法理学中的法哲学部分,从概念(词源)、特征(形式与本质)、分类(因法理学中没有具体的法而一般不提及分类)、功能与作用(与法理学中的法的作用、法的价值章节对应)
(2)宪法本体论对应了法理学中的法本体论,主要内容为宪法渊源(法律渊源)、宪法规范→宪法关系→宪法效力(对应了法理学中法律规范、法律关系章节),宪法结构。
(3)宪法运行论对应了法理学中的法运行论:宪法制定和修改(对应法的制定)、宪法实施(对应法的实施)、宪法解释(对应法律解释章节)、宪法监督与合宪性审查(对应法律监督章节)。
此外,在复习第一节的宪法的“概念”时,可以将“概念”与“特征”、“基本原则”联系起来。对比发现,这三个不同的内容却能够相互对应。以表格的方法进行记忆,可以大大减轻背诵的压力。
2、 基本制度论
第二编基本制度论来源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巨大的系统工程,具体来讲就是“五个文明”的协调发展,也即中国共产党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宪法化表达。
在背诵政治制度的时候,有一个非常节约时间的方法,就是与大家复习考研政治的毛中特部分内容联动。众所周知,毛中特内容中很多内容是对我国政治制度的介绍,并且在每年都会有名师提供重点的点播、热点的预测等,将毛中特的强化阶段的知识体系、论述题的语言、选择题的口诀与宪法学的基本制度论相对照。这样能够解决部分同学“不会写带有政策性的语言”、“不会写法言法语”的问题。
(四)民法学
需要明确的是,人大的答题重点在于是联系掌握部门法体系,联动各知识点完整作答。无须追求完整复述教材语言。因此,大家在记忆的时候,在保证表达的意思不变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自己对信息编码的习惯来背诵,记忆重点,其余的语言可以自己组织。
在足量的输入之后,同学们一定要尝试去输出。在背诵的过程中,各位同学一定要想清楚,我们所要掌握的并非详细的论述,而是整体的知识脉络,同时要注意各个知识点的联动。我觉得整理思维导图是非常好的方法,可以整体性的把握整个知识框架,并且通过收缩、展开的功能可以在后期背诵的过程中自己进行复述和输出。注意思维导图有两方面的功能,一是将知识加工成最适合记忆、最有效记忆的方式,便于输入;另一方面在后期时可以作为检验自己输出能力的工具。
(五)刑法学
需要明确的是,同学们要尽量避免在三轮阶段拘泥于具体的学说,比如对未遂犯的处罚根据是采取实质客观说中的综合危险说还是危险结果说?违法性认识要不要包含故意?是采取单一正犯体系还是区分制?因为刑法纷杂的学说绝不只是表面的A说B说折中说,它们蕴含了实质的思考,在考研初试中,每个问题只需择一背诵,最多再增加一个反对观点。
以未遂犯的处罚根据为例。学说往往都在给予行为人并没有造成实害结果时处罚的正当性,有学者认为是犯罪人主观上危险的想法亦或他与法秩序相敌对的意志,也有学者认为客观上行为本身的危险性,或者行为指向结果的危险?如果我们赞同客观的未遂论,认为必须要有一个外在的危险状态方可处罚行为人,那么将进一步推导出的问题就是,如何判断危险?是站在行为人的角度判断还是用一般人的视角判断?是在事后结合已经掌握的所有信息判断,还是只能在行为时点用行为人所掌握的信息判断?所以不难看出,未遂犯的处罚根据、对“着手”时点的判断、乃至未遂犯与不可罚的不能犯之间的区分,这一系列问题的根源都是同一个:“我们能够处罚什么样的危险?我们怎样判断是否存在危险?”只有通过这样抽丝剥茧的学习,我们才能初步理解一个刑法理论,进而去探寻自己的观点。
但刑法的学习本就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很难说用几个月的时间就能入门。那么如果认为自己的基础还比较薄弱,在冲刺阶段则应当专心以考试为导向来背诵。
以《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为例,这一条规定的是转化型抢劫(事后抢劫)。首先,我们应当背这个罪的适用前提(构成要件)。行为人需要在之前就犯了盗窃、诈骗和抢夺罪;且要有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的目的;最后要为了实现上述目的,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其次,我们要进一步背这个罪的法律后果: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由于考试中案例往往较为复杂,可能会出现比如行为人先前有盗窃行为,但没有盗窃既遂;或者行为人之前犯的不是普通盗窃罪,而是在盗伐林木;亦或者行为人虽然盗窃既遂了,但他未满十六周岁,按照刑法不能用盗窃罪来处罚他。那么在其他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这个行为人是否还构成转化型抢劫罪?因此我们还需要理解和背诵“犯盗窃、诈骗、抢夺罪”,是否需要犯罪既遂?是否可以是犯特殊类型的盗窃、诈骗、抢夺罪,比如信用卡诈骗罪?是否需要行为人年满十六周岁?
总而言之,就是要带着问题去背法条,以考试的考察模式为中心去理解构成要件。这也是我们平时会对师弟师妹提到的,背诵是要“动脑”的。它不是一字一字背诵文言文,你得明白你背这句话的意义在哪里,它的背后可能有哪些考察方向。
一般来讲,总论知识能在初试中涉及到的,便是犯罪论,也就是按“构成要件--违法性--有责性”组织起来的三阶层犯罪论体系及其具体知识。在构成要件这部分,能和案例结合起来考察的地方不多。所以重中之中是从违法阻却事由开始的,一直到责任要素、犯罪未完成形态(预备、未遂、中止),再到共同犯罪。需要提醒一下的是,共同犯罪很难,所以大家其实可以不用太怕它。因为初试一定不会在这部分考太深。它会考察到什么难度呢?比如19年的真题:“周某重伤的结果是否与甲、乙的行为有因果关系?能否要求甲和乙一起对周某的重伤承担责任?为什么?”这里是在考共同正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归责原则。大家可以参考一下这道真题的难度,掌握到这个程度就足够了。所以这样看下来,我们需要特别详尽地背诵的部分其实算不上太多。因为刑法毕竟是应用法,它很多时候不需要像理论法一样一字一句地背和答,很多时候只要你对一个问题有自己赞同的观点,完全就能自己论述和分析案例。在背诵的过程中要时刻提醒自己:我不是在当复读机,我是要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最后一两周,可以列一个清单。清单上是你还不熟悉的知识点,以及今年的热点,然后在考试前几天反复地拿出来看。
(六)知识产权法
由于知产的内容较多,我们可以将教材中较为完整的内容浓缩为要点,在背诵时仅背诵要点。将更多的时间、精力我们需要放在对该要点的理解之上,并在考试模拟与正式考试时将理解的内容放在要点之后,可以把这当做在做材料题,结合材料这种感觉。
举个简单的例子,以最基础的作品的定义来做个演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而根据冲刺讲义中对作品特征的描述,即:
“(二)特征: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多种多样的,但凡是作品,都具备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1、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达,不是思想、情感本身;
2、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
3、该表达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
则可以将其简化为“表达、独创性、特定领域(范畴)”,三个维度的要点。也就是将复杂的内容简化为框架性要件。而这就要求首先要在句子中选出背诵者认为最深刻、最能唤醒记忆的内容,其次则要求对文段内容进行理解,而不能死记硬背。
此外,还应当将四处散落的知识点相互联系。背诵并不是孤立的,加深知识间的联系对于体系庞杂的知识产权法来说非常重要。首先就初试内容来说,分为了三大部分的内容,即著作、专利与商标,这其中存在很多完全不同的制度,但又存在许多逻辑上一致的概念与制度。掌握某一部分的内容则对另一部分的内容有所裨益。此外,加深知识联系也是搭建自己的框架或者加深对既有框架的记忆与理解的过程。
著作权法主要分为两个部分,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而人身权则与作者、著作权人有关。那么推此即彼,专利法中、商标法中是否也存在着类似的制度,或者说,这些制度中是否存在着相似的人格要素?这些问题无论在教科书或者讲义中都很难找到,但是在有所思考时,就已经是将所学的知识开始串联了,而这也能加深、强化记忆,甚至帮助强化举一反三的能力与意识。当然,这不一定对初试有很直接的作用,但是既然选择了学硕,就意味着大家需要养成一个研究的思维,这无论是对考试还是今后的学习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从近两年的真题风格来看,案例题的内容相对减少,更偏重于论述题,也就意味着更重视基础理论的理解与适用。这一方面是学硕研究的要求,另一方面可能也是对考生理论水平要求的提高。例如2021年的“商标的特征”与“作品类型法定”,都涉及到基础理论的考察。并且也不是死扣细节的知识点,这里需要背诵的时候有所取舍。
此外还应当适当重视修法与学界热点:知识产权法的另一个特点在于热点事件相对较多、反响较大。这体现在考题中则是2020年的“商标法修法”与2021的“作品类型法定”两道题中。笔者在准备初试时,就忽略了这方面的内容,导致最后丢失了一些分数。故建议大家无论是否自己押题,都要对推送的热点有所关注。
三、总结
最好的背诵方法永远是自己摸索出的,本文的目的在于给那些尚未找到方法或者方向略有偏差的考生一个模板。但方法是一方面,努力又是另一方面,盲目追求方法也不可取。距离今年考研初试只剩三个月,希望各位考生能不再方法论上有所纠结,而专心与基础知识的理解与背诵。预祝各位功不唐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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